建设工程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的问题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其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因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未达标准,应承担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因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注意,包括修理、返工和改建,而非仅仅是返工。...

挂靠施工中买卖合同的责任承担

合同相对人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仅应当举证证明代理行为存在诸如合同书、公章、印鉴等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件,而且应当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

施工合同中表见代理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构成表见代理的,能够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应当向相对人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与名义施工人在承揽建筑工程中系挂靠关系的,应当承担连带支付农民工劳务费责任;占用农民工劳务费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法分包人对工程欠款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处理此类纠纷应当审慎控制《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更不能在此基础上,无限扩大合同相对性原则,片面加重转包方、违法分包方的责任,恶意损害发包人或总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意见

人民法院不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之规定,以此作为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6个月期限的起算点,认定承包人超过《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限。...

退场没结算导致工程款索求不被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就是说在法庭上提出证据既是当事人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法庭本身是没有义务帮你收集证据的。...

未经结算的建设工程款债权能否转让

由于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施工单位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并通知了建设单位,受让人通过债权转让取得工程款债权。债权转让金额的争议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未经结算的建设工程款债权能否转让

由于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施工单位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并通知了建设单位,受让人通过债权转让取得工程款债权。债权转让金额的争议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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