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

委托贷款抵押登记的权利人应该如何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的登记行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相应的业务时应当通过对当事人的申请以及提供要件的合法性来进行审查。...

抵押权预告登记权利人无过错时有权对商品房优先受偿

预告登记不产生设立抵押权后果,故判决购房人应协助办理抵押登记,开发商督促并配合办理。对于购房人拒不协助办理抵押登记导致登记无法完成的,为维护交易安全和合同稳定,债权人对抵押房产的处置价款优先受偿。...

银行同意转让抵押物即对抵押物不再享有抵押权

同意转让抵押物,应视为放弃抵押权,此时支行对于在建房屋已不再享有抵押权,其只能对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行使价金代位权,而不能再追及于物上抵押权。...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 (1994年4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二次修改) ...

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转让问题

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可以实现继续履行合同。即买受人同意且有能力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可以实现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转让。...

未告知房屋被预售及抵押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效力认定

房地产律师认为抵押人虽未履行通知或告知义务就转让抵押物的行为,但只要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人的转让行为对抵押权没有影响,抵押物转让行为仍然有效。...

受让设有抵押权的房产权利如何实现

赖绍松律师认为,《物权法》限制抵押物的转让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并非是对抵押人处分权的限制,且在签订合同时并不存在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因此合同合法有效。...

房屋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抵押权成立

不动产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出借人不能依据抵押合同享有优先受偿权。...

以物抵债但未办理物权转移的协议效力

当事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在尚未办理物权转移手续前,债务人反悔不履行抵债协议,债权人要求继续履行抵债协议或要求确认所抵之物所有权归自己的,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但经释明,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债权债务合同的,法院应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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