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约定履行步骤依法改变划拨用地性质、实现合作开发远期目标,土地实现变性前发生纠纷,不能因此否定前期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效力。合同当事人依约占有不动产的履约行为为合法占有,受物权法保护;足以对抗对方提出的腾迁请求。...
《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63条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推动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吴某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建造民办学校,其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较低的。但其变更了该土地用途,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故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有权要求韩某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在审理涉及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应当严格区分法律与政治的边界,适用法律与制定法律之间的权限分配,在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保护诚信、保护农民核心利益、尽最大努力维护法制统一的基础上作出妥善裁判。...
双方签订的《联合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作为讼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因行为,是一种债权形成行为,并非该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物权变动行为。相关法律关于未经通知抵押权人而导致物权转让行为无效的规定,其效力不应及于物权变动行为的原因行为。...
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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