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开发商不具有预售许可条件而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原则上应确定合同无效,主要过错在开发商一方应按合同法的规定对购房人承担赔偿责任。...
房地产律师指出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和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时,当然可由贷款的实际收取方即开发商直接将购房贷款返还银行,并直接向银行承担购房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预售商品房作为一种正在建筑、尚未竣工的不动产,还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预购人并没有获得商品房产权,即没有取得商品房所有权,而是在商品房竣工并办理房产登记后,根据预购合同享有要求开发商办理产权转移,将房产过户到预购方的权利。因此,预购时预购方只获得了期待将来取得产权的权利。...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与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预购商品房可以转让的矛盾,导致有些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允许预购商品房转让,拒绝为受让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造成部分人认为预购商品房不能转让。笔者认为预购商品房能够转让,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在房地产交易中,存在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情形,即原来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给他人,俗称"炒楼花"。 由于预售商品房转让有利于转让人的融资,对受让人而言,可能有价格上的优惠,而国家又能增加税收,因此,“炒楼花”虽然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实践中却一直客观存在。但由于“楼花”毕竟不是现楼,其中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建议购房人全面了解转让人原来合同的具体情况后作决策。...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购房人将自己所购买的预售房屋转让他人,法律并没有禁止性规定,那么在合同中如果和开发商约定了关于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条件,购房者也只能遵守约定,这一条款实际上是对购房人权利的限制。因为开发商已将商品房预售并相应对收回房款有了保证,因而没有风险;但购房者如不能转让,则自己即使选定了其他的房屋时也不能将已购之房转让,从而承担了部分投资风险。...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手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
五种双倍赔偿情形: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因为这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买受人除可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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