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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


楼市又传来大消息,这一次的主角是集体建设用地!

 

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显示,未来将在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试点,并规定2017年11月底之前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

 

第一批13个试点城市: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和成都。

 

令人震惊的细节是:农村集体土地不用经过国家征地环节,直接进入了市场!

未来,很有可能,2到3折的房子即将面世!

 

试点内容包括:

(一)完善试点项目审批程序。

试点城市应当梳理项目报批(包括预审、立项、规划、占地、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管理等规范性程序,建立快速审批通道。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推进统一规划、统筹布局、统一管理,统一相关建设标准。试点项目区域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符合城镇住房规划设计有关规范。

 

(二)完善集体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机制。

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兼顾政府、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理清权利义务关系,平衡项目收益与征地成本关系。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土地所有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履行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

 

(三)探索租赁住房监测监管机制。

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租赁备案、税务、工商等方面加强联动,构建规范有序的租赁市场秩序。

 

(四)探索保障承租人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城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社会保障机制。

国土资源部表示,通过改革试点,将在试点城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有何意义?

集体建设用地上的租赁住房要实现的是政府、社会、农民和住房保障家庭的共建共赢共享。

第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中国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意味着以后“土地改革有巨大的空间”。

第二,这意味着政府向社会大规模转移土地红利,这是非常值得称赞的。

第三,这意味着一大批低成本土地入市,由此产生一大批低成本房屋,对于抑制高房价、高租金将产生巨大作用。

根据刚刚公布的“办法”——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兼顾政府、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理清权利义务关系,平衡项目收益与征地成本关系。

 

这一点非常重要: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改革可能是未来中国发展最为关键的一环之一。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正式提出“三权分离”;

2015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

此前很多农民兄弟要出门打工,尽管有土地的承包权,但是没有人打理的话,土地是实际使用权是闲置的,不会产生过多的收益;

而三权分离之后,农民工兄弟可以把土地的实际经营权转让给别人,通过获得租金或者获得分红等形式增加收益;此外,也可以通过抵押使用权等方式获得贷款。

简而言之,实行“三权分置”后,土地可以作为要素要流动起来,集中在农村能人手里,搞现代农业和规模经营。这样,农民收入增加就有了新的制度保证。

想想看,如果集体组织自行开发,不仅政府征地环节没有了,连开发商这个环节也省去了,节省的成本会非常巨大。以北京、上海为例,土地成本占房价构成的70%,这部分就可以免去。加上开发商环节的省去,农村集体建设的租赁房成本可能只有商品的20%(一线城市)到30%(二线城市)。这是非常令人震撼的!

 

也就是说,很有可能,2到3折的房子即将面世!

第四,大城市郊区农村户口价值大增,将产生一大批新富阶层。这些农民将成为大批租赁租房的股东,长期享受土地红利。

 

市场影响:对城市租赁市场将有非常大影响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从长远看,目前租赁市场的最核心问题的,租购比悬殊,开发商开发商品房住宅用地用于出租的回报率过低,大部分年收益只有1-2%,这种情况下集体用地因为土地价格相对较低,对于集体产权拥有者来说,也可以获得稳定回报。集体用地的出租房,在租金市场化的情况下,可以达到年投资回报率5%以上。

因此,他表示用集体土地供应出租房,是多赢的政策,预计这一政策落地后,将对着13个城市的租赁市场将有非常大的影响。

张大伟分析认为,目前政策内容主要两部分,一类是直接影响房源供应,供应70年产权的出租房用地,包括北京、上海等城市做的比较积极,另外一类是针对租购同权的政策,增加租房者获得的权益。这种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超过8个省份20个以上城市发布了政策内容,政策着落点主要是保护租房者、维护租赁关系稳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此次政策的发布来看亮点在于,强调了不动产登记制度,这是房地产长效发展机制中的重要体现,当前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方面,会同当前推进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一起努力,进而形成较好的用地制度。

亚豪机构市场研究总监郭毅分析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也是一种新的尝试,但是目前现有方案还是纲领性和方向性文件,不具备落地实施的落地条件,未来还需试点城市结合实际情况落地具体细则。

她强调,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力主要取决于供应量和供应位置,如果位置距离城市核心区位置较远,其实农村集体组织很难通过租赁方式实现租金收益,另外,还要看租赁住房的规模是不是能够达到一个相对大的量级,只有供应规模加大,才能对实现平抑房价形成有效作用。

 

关乎7亿人的大杀器!

无论如何,显而易见,最受益的是两拨人:租房客和农民朋友!

这两拨人有多少呢?

据链家研究院最新的《租赁市场系列研究报告》,我国的租赁人口只占11.6%,相当于1.1亿人左右;而农民朋友目前约为6亿——

 

加起来就是7.1亿人!

先租后买,租购并举,相信20年后的孩子们会过得很轻松,不会再为房子犯愁了。

 

一个以房产为投资中心的时代就要结束了,一个以奋斗者为本的时代就要来了!我们看到了无数的炒房者在哭啼,无数的民众在欢呼。

 

我想辞职了,辞职回农村!


今天文件一出,可以预见,大城市郊区农村户口价值大增,将产生一大批新富阶层:这些农民将成为大批租赁租房的股东,长期享受土地红利。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才刚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短短几天,又有今天这让农民朋友受益的新文件。实际上,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大量社会资本涌入农业领域,农业正经历由“分散”向“集中”转变的过程。

国家正在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把农业与工业、服务业交叉融合发展,让农业更来钱、农民更有钱、农村更繁荣。换句话说:未来,农民不一定进城,只要你有本事,在当地同样可以施展手脚赚大钱!

制度破冰已经开始,资金已经涌入,这一切告诉我们:在中国做农民要趁早了!

农民的身份正在发生变化: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度出现了“职业农民”的字样, 而2013年,“家庭农场”又成为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词。农民的结构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民”将成为有钱人的职业,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将面临更换淘汰。


正如世界级投资大师詹姆斯·罗杰斯说的那样:未来20年,最赚钱的行业不是做房地产,或是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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