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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物业费的事由


一、物业费是否包括电梯费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也包括在物业费用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费的用途有明确的规定,包含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换句话说,也就是包含电梯维护费和电梯用电费等。

二、一楼业主也需要缴电梯管理费

虽然一楼业主用电梯次数较少甚至是不使用,但是住在一楼的业主还是要交物业费的。

物业收取电梯费用主要是用于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也就是说,电梯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每个业主对其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一楼的业主不得以在日常生活中不使用电梯为理由,不交纳电梯费用,即“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所以,一楼的业主是必须要缴纳电梯管理费的。

三、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七大事由

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业主拒交物业费主要凭借以下七大事由: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经向物业公司报修后未能解决。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如未及时有效制止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等违法行为。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财物被偷,车辆被盗、被划;在小区内受到第三人侵犯等。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如非法闯入业主住宅,违法对业主实施停电、停水、停气等行为。

7、物业公司超越其职权,如擅自利用小区公共场地、设施牟取不当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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