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律师网 > 房屋买卖 > 二手房买卖

二手房交易所需手续及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买二手房需要哪些手续?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买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购买人应当查看拟购买房屋的房屋所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因为只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齐全的房屋,才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

 

  第二,查看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所有权人姓名、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姓名,可以核实出卖人是否是房屋所有权人,是否有权利出卖该房屋。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姓名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姓名不一致,说明该房屋至少转让过一次,土地使用权证尚没有进行相应的变更,不得上市交易。如果发现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是两人甚至多人,说明该房屋是属于多人共有产权,转让需要得到所有产权人一致同意,否则可能导致交易无效或者被撤销。

 

  第三,查看房屋所有权证上在产权来源,是经济适用住房,还是房改房,还是商品房,只有商品房两证齐全时才可以上市交易,房改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必须看各地各单位房改的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没有达到管理机关规定的条件及期限,是不得上市交易的。

 

  第四,如果是由委托人负责转让房产,应当要求查看产权人给与代理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应当查看委托书中授权范围,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

 

  第五,如果是从房屋中介机构购买二手房屋,应当注意查看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并在中介机构的办公地点签订购买房屋合同

  第六,购买房屋价格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应当货比三家合理确定,一旦签订购买房屋合同或者协议后毁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交付的是定金,一旦不购买房屋,定金是不予退换的。

 

  第七,一定要到你购买房屋现场查看房屋具体情况,对于拟购买房屋的实际状况有一个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新旧程度、是否装潢、室内设施设备完好程度、是否有损坏等。

 

  第八,购买合同约定应当具体可行,建议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购买房屋合同,对于室内物品是否包括在内,或者包括哪些物品应当约定明确,对于价款数额、付款时间、或者付款条件、房屋移交、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违约责任等关键问题做出必要的约定。

 

  第九,双方应当现场交接房屋,并签写房屋移交清单,记载移交房房屋状况及有关物品、设备数量、状态等。

 

  第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按照《物权法》规定,房屋、土地作为不动产实行登记交付原则,只有变更了 产权登记,才获得了法律所认可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不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只是一种对于房屋的事实占有,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律师提醒: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谨慎,二手房涉及到卖家与中介,且二手房毕竟是不是新房,在房屋质量以及装修问题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且二手房买卖也可能会存在欺诈以及其他陷阱,需要购房者谨慎防范。在购买二手房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最好是能够事先咨询一下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分享

地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4